为适应国内外教师教育发展趋势与浙江经济社会、基础教育发展态势,进一步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强化教师教育特色,引领我省乃至全国的教师教育改革,日前,学校出台了《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教师教育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印发了《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全面阐述了我校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总体思路、创新举措、重点工程、具体目标和主要内容,对我校进一步推进教师教育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强调,要高扬教师专业化旗帜,积极实践教师教育专业化、努力促进教师教育综合化、稳步推进教师教育一体化、全面推行教师教育开放化、加快实现教师教育信息化,举全校之力办好教师教育,积极主动地服务于浙江的基础教育改革和创新型教育发展战略。
《意见》指出,要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主轴,有计划地推进教师教育的体制创新、模式创新、课程创新和理论创新,面向基础教育,引领并服务于全省的教师教育改革。要积极探索大学文化科学基础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相融合的综合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建设多元化的本科教育模式和开放性的学士后教育模式。要综合考虑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建设职前、入职与职后一体化及着眼于教师终身学习的课程体系。要充分利用田家炳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学科的集成优势,开展系统的教师教育研究,强化对实践的指导功能。
秉持改革与创新的总体思路,《意见》还明确提出我校教师教育改革的四大重点工程是: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教师教育课程开发工程、网络联盟与资源库建设工程、“农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工程。
以《意见》提出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为指引,《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校教师教育改革的目标是强化教师教育特色、优化教师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教师教育研究水平,改革重点是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改革、教师教育学制改革、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并从构建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优化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强化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等九大方面对教师教育改革内容作出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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