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省教育厅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督查小组一行6人来我校检查体育工作。
上午,我校在行政中心第六会议室举行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汇报会。

汇报会
校长梅新林致欢迎词,并向督查组介绍了我校办学概况、体育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梅新林说,我校将以这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规范管理、强化建设、加快发展,深化体育教育改革、提高体育教育质量,努力开创学校体育工作新局面。
副校级巡视员、校体委主任黄华童从领导组织机构和管理、基础建设、课程教学、课外体育与训练、体育工作效果、创新亮点与特色等6个方面介绍了我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具体情况及创新亮点与特色。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正处级调研员徐剑津、浙江大学体育系主任于可红等督查组成员听取工作汇报,并实地查看了新体育场、游泳馆、体育馆等场馆,通过查阅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全面检查我校体育工作。

实地查看

查阅材料
在下午举行的反馈会上,督查组组长于可红教授充分肯定了我校的体育工作,认为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切实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目标之一;体育投入大,能基本满足师生教学、训练和锻炼需要;积极实施体育教学改革,满足不同学生的体育学习和锻炼需求;群众性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师生体育运动积极性高涨;学校体育工作整体规划较好,勇于创新,成效显著。
校党委副书记胡建新出席反馈会。
据悉,在体育工作上,我校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国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师资队伍、提高教学质量,取得显著成绩,曾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高校”。我校还先后成功承办了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第三届CUBA东南赛区比赛、浙江省首届大学生网球锦标赛等重大体育赛事。去年底,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在我校设立了“体育文化研究基地”。此外,我校每年都开展以“健康师大”为主题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不仅营造了浓厚的体育运动氛围,更有效增强了师生的身体素质,为实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